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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规矩 求规范 建“五型”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2-08-30 访问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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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至29日,在湖北省来凤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的第8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通过了5个制度,这标志今年以来来凤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启动的建立健全履职行权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将为来凤县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全面推进人大机关规范化建设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这次审议通过的5个制度为:《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来凤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暂行办法》。在此前召开的来凤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通过了《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暂行规定》和《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据了解,在今年之内,来凤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还将制订《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监督暂行办法》《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预算监督暂行办法》《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计工作监督暂行办法》等新的制度,修订完善《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法》《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开展代表活动办法》《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组成人员守则》《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办法》《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定期接待代表办法》和各工委室工作职责及联系部门办法等履职行权制度,以及人大机关学习、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公文处理、信访工作、综治工作、计生工作、老干部工作、档案管理、印章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考勤、接待等机关管理制度。

据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莫北平介绍,来凤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之所以注重建立健全履职行权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工作,这是人大工作和人大工作者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与时俱进的需要,是规范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促进来凤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的需要,是加强人大机关管理、创建“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清廉型、和谐型” 机关、树立良好形象的需要。

今年以来,为了做好履职行权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订工作,来凤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有关工作人员,先后到武汉市、恩施州、恩施市、建始县、利川市等人大常委会学习考察,借鉴其先进经验;同时,将制订和修订制度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工委室,并限期拿出有关制度的征求意见稿;再将征求意见稿提交常委会领导和各工委室负责人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修改;然后提交主任会议讨论,根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最后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据悉,今年底,履职行权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制订和修订工作完成后,所有制度将达到40多个,这些制度涵盖了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使人大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利于推进人大机关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者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来凤县人大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