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篇,主要是分析介绍来凤县地名中,与土司制度有关的地名情况。
来凤县周为巴子国五溪地。春秋战国属楚巫郡地。秦隶黔中郡。汉属武陵郡。三国时属吴荆州武陵郡。西晋属荆州武陵郡。南北朝时宋建平郡,齐、梁建宜都郡,周为乌飞县地。隋隶于清江郡。唐隶于施州。五代属羁縻感化州。宋为富州,后为柔远州,仁宗时,置散毛司,以覃野毛为散毛宣抚使司。元初为柔远州,后废州为散毛洞。至元三十一年,升为散毛府,属四川行省。至正六年改为散毛誓崖等处军民宣抚司。元末,明玉珍据蜀时,改为散毛沿边军民宣慰使司都元帅。明初,复废司为师壁峒。洪武七年五月,改散毛沿边宣慰司,割其半为大田所,属四川重庆卫。洪武二十三年废为散毛宣抚司,属湖广都司施州卫。永乐二年五月置散毛长官司,属大田军民千户所。永乐四年三月,升宣抚司。清顺治初仍为散毛宣抚司,属施州卫。雍正六年裁施州卫,属归州恩施县。雍正十三年“改土归流”,废散毛、大旺、百户、卯洞、漫水、东流、腊壁等七土司。乾隆元年(1736)建立来凤县,属湖北布政使司施南府。1911年(辛亥)九月初七,施南反正,来凤独立自治。1914年,废府存县,来凤直隶于省。1915年,属荆南道。1926年改属施鹤道。1927年废道复隶省。1928年,属鄂西行政区,来凤为特别小县。1932年,改鄂西行政区为第十行政督察区,仍辖施鹤道旧属各县。1934年,列来凤为三等县。1936年,改第十行政督察区为第七行政督察区,仍辖原领各县。1945年,推行地方自治,定来凤为三等县,属湖北省第七行政督察区。直至1949年10月,隶属未有变动。1949年11月9日,来凤解放,隶湖北省恩施专区。1979年12月1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来凤县建制,设立来凤土家族自治县,隶恩施地区。1983年12月1日,撤销来凤土家族自治县,恢复来凤县建制,隶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93年4月后改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至2012年,全县设4乡4镇,11个社区居委会,185个行政村,1816个村民小组,75个居民小组。
自宋朝以来,来凤县就实行“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统治阶级用来解决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政策,其义在于羁縻勿绝,仍效仿唐代的“羁縻制度”。政治上巩固其统治,经济上让原来的生产方式维持下去,满足于征收纳贡,它是从政治和经济两方面压迫少数民族的制度)。因此来凤县有许多地名与土司制度有关。
【百福司】位于县城西南39公里处,是百福司镇驻地。唐宋以后,封建王朝在土家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至清乾隆元年(1736)“改土归流”前,来凤境内有散毛、大旺、腊壁、东流、卯洞、漫水、百户七个土司,百福司原来设有“百户长官司”,土官为向姓,故名“百户司”,因为“户”与“福”音近,且“福”有示吉祥之意,后来就把“百户司”改称为百福司。
【安抚司】位于百福司镇西南7公里处,距重庆酉阳边界三四公里,北边距大河镇7.5公里,距绿水镇6公里。至清乾隆元年(1736)“改土归流”前,此地设卯洞安抚使司,土官为向姓,故名安抚司。
【漫水】位于县城西南37公里处,坐落在酉水河中游北岸,是县城至百福司镇的必经之地。在漫水新集镇搬迁之前,漫水有老街、新街两条。老街紧靠河岸,街道不宽,泥石路面,仅有一些民房在此。新街在老街背后的山上,长200米,宽15米,泥石路面。因为老街紧靠河岸,每当洪水季节,酉水河上涨,洪水漫进街来,“漫水”由此得名。至清乾隆元年(1736)“改土归流”前,此地设漫水宣抚司,土官为向姓,与百户长官司、卯洞安抚使司土官同宗。
【落印潭】位于县城西南百福司镇南河境内,距县城48公里。酉水河流经此处,被一山岭所阻,河水向东迂回,形成一个河湾深潭。潭水深不可测,两岸山岭险峻。上有宣抚堡,为漫水土司故地。由此泛舟可直达卯洞。根据同治《来凤县志。记载:“五代时,漫水土司之弟向伯林,夜盗其兄配印,口衔渡河,其兄觉而追之,印惊落于潭,伯林逃他砂(今天湖南省龙山县境内)不敢归。”落印潭因此得名。现在山上尚有漫水土司所建城堡的遗址,其石垒城垣痕迹,还依稀可见。
【老司城】位于县城西面的三胡乡猴栗堡境内,距县城5.5公里。这里三面环山,只有东边是一片平地,漫塘河从此流过。它原为散毛宣抚司的司城,乾隆元年(1736)“改土归流”后废弃,故名老司城。散毛宣抚司土官为覃姓。老司城地势十分险要,土司时期筑有城墙,靠上河坪的一面,迄今尚有墙基的遗址,依稀可见。中间一处叫衙院,即土司衙门的所在地。原有一块五尺见方的石板,相传为土司洗澡的地方;还有官井一口相传为土司饮水用井;如今的“棉絮田”,即为土司时期的棉絮街。种种遗址表明,司城颇具规模。
【东流司】位于旧司乡官塘东北900米处,在来凤至大河公路线上。在清朝土司制时期,这里是东流长官司的司城,故名。东流司长官司的土官为田姓,
【腊壁司】位于旧司乡境内,地处群山之中,在县城西南18公里处,此地中间是一片平地,在东北和西北方向,各有一条溪水汇流于此。腊壁司自历史上实行土司制度以来,一直为土司衙门所在地。《来凤县志》(同治版)记载:“元至元三十年(1293)明玉珍据蜀时,置大旺宣抚司,授腊壁司田大旺安抚参政。”“明永乐二年(1404)改为长官司,五年改安抚司……”“东流、腊壁二长官司,原附大旺,地经二百余里,大旺之分族也。”土家语称“分开”为“塔皮”,“腊壁”乃“塔皮”的变音或者误记。腊壁司意思为该土司乃大旺的分司。
【旧司】位于县城西南16.5公里处,是旧司乡的驻地,在清朝土司制度时,旧司属于大旺安抚司,官衙设在此地,后来官衙迁至西南3.5公里处的新街,把原来设衙之地称为“旧司”,意思为“土司的旧地”,“旧司”由此而得名。
【新街】位于旧司乡境内来凤至大河公路24公里处,清朝土司制度时,旧司的大旺土司迁至此处,故名。
【土城坡】位于县城西南7公里处,靠近来田公路东侧。清代散毛土司曾经于此坡上筑城,以防来犯者,故名。(李明 编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