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决议决定 > 正文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4-05-22 访问量:57

【字体:  打印本页

(2014年1月8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来凤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向军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3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干部群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加快推进“龙凤示范区”、“ 武陵山试验区”和“武陵山区经济强县”建设,开启了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局面。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过去一年政府工作成绩,准确、清醒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2014年的工作部署重点突出,措施得力,体现了强烈的机遇意识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体现了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体现了全县人民的愿望,符合来凤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1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州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县十四次党代会以来发展成果集中展现的重要之年。做好2014年的工作至关重要、意义重大。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着力完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严格依法行政,积极优化环境,切实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着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发扬“三敢精神”,切实增强“来凤自信”,始终保持“四个领先”,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心聚力、实干巧干,实施“双轮驱动”,推进综合扶贫改革,为建设国家级示范区、武陵山区经济强县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