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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4-05-22 访问量: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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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8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来凤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莫北平同志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开拓创新,在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提升履职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积极服务发展大局,促进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努力在推进监督工作纵深化、代表工作精细化、自身建设科学化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不断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