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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5-03-05 访问量: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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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4日在来凤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功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州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能,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5件192人,批准逮捕125件16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84件278人,提起公诉158件250人,对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报送州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7件13人。

深入开展“一会一节”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0件77人,提起公诉53件71人。严厉打击涉赌、涉毒等犯罪,批准逮捕各类毒品犯罪22件30人,提起公诉16件24人,批准逮捕涉赌犯罪5件13人,提起公诉6件16人。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活动,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案件6件7人,提起公诉5件9人。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加强逮捕必要性审查,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17件19人不予批捕。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对轻伤、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和解10人,刑事和解不起诉8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9件9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加强帮教。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对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开展释法说理,维护法律权威,化解矛盾纠纷,促使申诉人息诉罢访2件。坚持热情接待,细心疏导,依法办理群众信访41件,其中检察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5次。深入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排查化解专项工作,加强司法救助, 提出司法救助7件,已向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款3.58万元。

(二)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以促进廉政为重点,深入查办职务犯罪。2014年,我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1件15人,与州院共同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2件7人,立案查处科级干部3人。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始终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所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8人为大案,占立案总件数的54.5%;二是坚持深入查办涉及民生问题贪污贿赂案件,共查办涉及民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件7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6.7%;三是坚持查办行贿犯罪与查办受贿犯罪并重,查办涉嫌行贿犯罪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3.3%;四是坚持严肃查办项目领域内渎职犯罪案件,所立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2件7人均涉及国家农业项目资金领域。

以预防工作为平台,注重从源头治理腐败。与县委党校联合建立了干部预防教育长效机制。先后在4个乡镇、9个县直单位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受教育800余人次。结合执法办案,开展犯罪分析12次、预防调查17件、警示教育13次。对发案单位提出整改建议10件次。对来凤县龙凤科教示范园(教育城 )、龙凤医疗中心医技综合楼等重点工程资金的使用、监管开展了专项预防。以村支两委换届为契机,以开展身边案例释法、建议加强离任审计等方式开展了村干部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深入调研,3份检察建议得到县领导批示,发往林业部门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2013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被评为全省“十佳年度报告”。

(三)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1件11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8件8人。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的,纠正漏捕8人,对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的,追诉漏罪2件,漏犯2人。提前介入侦查43件次。强化对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的监督,对办案中违反程序规定、侵犯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7份。在审查“7.27”何某故意杀人案件中,发现此案系因追偿赌债引发,遂对余某等人聚众赌博一案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现余某等3人因涉嫌赌博罪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4件,对二审生效判决建议提请抗诉1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侵犯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件。

强化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与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努力完善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工作机制。对适用程序错误等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依法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加大对民事案件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共发出检察建议13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39件,支持起诉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年进行监所安全大检查24次,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5件次。开展法院交付执行专项监督,针对罪犯交付执行不及时,提出检察建议4人次。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针对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人次。对社区矫正中各类违法情形发出书面纠正意见11次,对严重不服管理、脱管的社区矫正对象监督收监执行刑罚3人。

二、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着力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依托政务系统,搭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开展工作联席与案件通报,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8人,提前介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1件、非法行医案1件。有效运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向相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15件次,1家企业因有行贿犯罪记录被取消投标资格。

坚持将发挥检察建议实效作为重要举措。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16件次,明确专人跟进被建议单位的采纳、整改、落实情况,催生各类整改措施30余项。如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某企业销售账目不清、不开具发票情况,向税务等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为国家追回偷逃的税款67.97万元,税务部门据此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7.85万元。针对国家公职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仍全额领取工资的现象,依据人社部的有关规定所提出的检察建议得到县人民政府的采纳,并由此建立了相关单位信息通报机制与问责机制,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坚持把打击与保护并重作为重要责任。通过线索初查,先后为4名干部澄清了事实,依法保护了干部。如某村村民上访控告征地资金被截留、私分问题,检察机关经过近30天的调查,查明举报失实,耐心向群众解释查证情况,平息了上访。在查处蒋某贪污案中,因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其依法从轻处理,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坚持将拓展服务民生平台作为重要手段。加强“12309”综合举报受理系统建设,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在社区、乡镇建立了12个检察工作联络室,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工作触角。开展“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为主题的举报宣传、检察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解答群众维权等各类法律咨询120余人次。努力为群众办实事,指导、协助驻点村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在对口帮扶漫水乡兴隆坳村工作中,多方筹措资金,协助新建农业养殖设施,积极协调为该村争取通村公路道路硬化资金,有力改善了驻点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稳定了村民集体上访情绪。

三、紧紧围绕执法为民宗旨,着力加强检察能力建设

规范执法流程,案件质量稳步提升。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严格讯问询问管理,落实同步录音录像,严格办案纪律,“倒逼”规范执法。以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为平台,全面加强对案件全程管理、动态监督、预警提示,评查案件273件,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瑕疵、错误提出整改意见129件次。加强新施行的法医工作细则与检验标准施用,开展法医鉴定4件,纠正因新旧标准混用的错误鉴定1件,完成对技术性证据文证审查34件,对其中有瑕疵的鉴定纠正5件。加强案件程序性审查,进行非法证据排除2件。充分发挥法警警务保障作用,协助本院及州院等业务部门共出警536人249次。

强化刚性约束,制约机制贯穿始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廉洁从检纳入干警年度考核内容,提高干警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确保了办案“零事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与“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开展检务督察78次。

完善基础设施,科技强检显著提升。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改善办案、办公条件。办案技术用房选址正式确立,前期地勘工作基本完成。高度重视办案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完成多功能视频会议室改造升级与检察办案办公专网架设。全面使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网上办案率达100%。

实施人才强检,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新招录干警8名,实施青年干警成长工程,建立业务骨干对青年干警“一对一”培养机制,创建青年干警业绩档案评价平台。加强干警教育与培训,积极开展案例研讨、业务竞赛,提升干警政治素质与业务技能,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岗位练兵85次861人次。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培育“敏学笃行、团结奋进”来凤检察新风尚。通过实施人才强检,队伍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不断优化,干警履职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增强,全院呈现出积极向上、开拓创新的良好精神风貌。

四、紧紧围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着力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务,设立检务公开栏,试行终结性法律文书网上公开。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人民监督员参观办案、办公区,通过举行座谈会介绍工作、析案答疑开展互动交流,使群众“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组织人民监督员依法监督我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8件14人,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搜查活动现场进行监督9次,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质量评查4件、庭审观摩评议1件、参与批捕案件公开听证1件。

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2014年4月,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情况,并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研究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先后邀请10余名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座谈会和工作情况通报会,虚心征求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采取邀请视察工作、座谈等多种形式,向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批评、建议6次。深化来凤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建立“来凤检察”官方微信、微博服务平台,充分利用语音、视频、图文等手段,适时发布检察工作信息,推介来凤检察工作动态,提供网上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院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服务举措还不够有力;二是反腐败的力度、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三是队伍的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打算

2015年,我院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上级党委、检察院有关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公正廉洁执法,着力服务改革、维护稳定、促进法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推进来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此,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服务大局工作。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犯罪,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的大案要案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二)进一步推进“法治检察”。把法治精神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一方面,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等检察职能促进法治来凤建设;另一方面,坚持公正严格执法、规范文明办案,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检察权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三)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正确把握方向和目标,积极应对检务公开、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人民监督员制度等各项改革,继续深入推进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执法办案转变模式转型发展,检察机关组织体系及基本办案组织等三项机制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效果,持续治理“四风”问题,巩固检察工作群众基础。推进人才强检战略,以专业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为载体,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加强执法保障,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筑牢检察事业发展基础。

各位代表,形势催人,重任在肩。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再鼓干劲,再添举措,同心图强,砥砺奋进,以更高标准、更高效率、更高水平全面推进检察工作,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