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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瞿万兵同志为来凤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6-07-23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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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23日来凤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来凤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0次会议决定:

瞿万兵同志为来凤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由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报经恩施州人民检察院报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