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履职水平
推动跨越发展
促进民主法律建设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6-07-23 访问量:0
【字体:小中大】 打印本页
(2026年7月23日来凤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通过)
根据左静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来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0次会议决定:
接受左静同志辞去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由县人民检察院报经恩施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批准,县人大常委会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