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一府两院”在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效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但在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过程中还存在学习宣传不够广泛深入、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有待加强、行政案件审判和行政检察工作有待强化等问题。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行政诉讼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切实加大《行政诉讼法》学习宣传力度。“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和各个乡镇,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对《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要注重《行政诉讼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转变“信访不信法”的观念。
二、切实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的管理,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加强执法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作风建设、业务能力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觉悟高、工作作风硬、业务能力强的执法队伍;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政。
三、切实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县人民政府要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强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应诉的法定职责。要注重应诉能力建设,加强对应诉人员业务的培训,逐步缓解依赖外聘律师应诉的现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建立健全应诉机制。要把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政府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建立行政应诉案件定期报告备案制度。县政府法制办要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联系,及时督查行政应诉工作。要加强对政府部门、乡镇政府应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应诉工作水平。
四、强化行政案件审判工作。县人民法院要加强对行政审判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办案质量;要依法受理各类行政案件,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要认真做好行政案件的审理工作,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和规范行政协调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审判效率。
五、加大行政检察工作力度。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要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工作联系制度,健全监督工作机制;要加强行政检察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注重发挥检察建议作用;要强化抗诉监督,进一步加大行政检察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