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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丁星火同志辞去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4-06-11 访问量: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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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9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

根据丁星火同志辞去来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依据《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决定:接受丁星火同志辞去来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