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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城乡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4-05-24 访问量: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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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3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红鹂所作的《关于来凤县城乡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规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推动我县城乡建设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多种原因,也还存在着规划编制滞后、执行规划不严、规划监管乏力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城乡规划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的规划意识。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各级干部、有关职能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规划意识,自觉维护规划的权威性,真正形成领导干部带头遵守规划、职能部门严格执行规划、人民群众自觉服从规划的良好氛围。

2、着眼长远,建立完善规划执行和监管的体制机制。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要从长远发展出发,认真研究解决规划编制、执行和监管问题,努力形成科学的城乡规划工作体制和机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城乡规划基本完善、执行规划严格不乱、监管规划有力规范的目标,使我县城乡规划工作走上健康发展轨道。

3、立足当前,重点解决三个突出问题。一是要解决规划制定不够完善问题。要按照《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结合来凤实际,尽快编制完善覆盖全县的城乡规划,为加快我县城镇化建设步伐,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要解决规划执行不严问题。要强化“人定规划、规划管人”意识,始终坚持规划“审批一支笔”制度,始终坚持变更规划必走法定程序制度,真正做到规划不因人的变动而变更,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三要解决规划监管乏力问题。要高度重视规划监管工作,特别是要针对当前“两违”问题,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坚决遏制“两违”问题蔓延,同时要寻求治本之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强化保障,切实加强规划工作队伍建设。要及时充实规划部门和相关规划执法部门力量,并根据履职需要提供必要保障,以适应规划事业发展需要。要加强规划干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于2014年8月15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