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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2-05-15 访问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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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2012年4月24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司法局局长胡玉堂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视“六五”普法工作,在普法规划的制定、普法工作的全面启动、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实现我县“六五”普法目标,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打下了较好基础。但我县“六五”普法工作还存在少数单位和个人认识不高、宣传力度不够、活动推进乏力等问题。为切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普法责任感。要把全民普法教育作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重要责任和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面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要注重解决部分单位和个人对普法工作的模糊认识,切实消除思想障碍,促进普法工作平衡发展。

2、突出普法重点,增强普法实效。要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好普法活动,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围绕全县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抓好普法教育,为推进全县普法工作纵深发展创造条件。

3、创新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要注重宣传策划,提高宣传水平;要创新宣传载体,扩大宣传影响;要拓展宣传空间,增强宣传活力。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于2012年6月10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