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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司法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报告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0-08-11 访问量: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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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3日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上

来凤县司法局局长 林正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来凤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我局被确定为2010年度上半年评议对象,这既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也是对司法行政事业的极大关注和支持,对我们更是一种鼓励和鞭策。

县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制订、编制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对监外服刑罪犯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工作,监督、指导、管理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指导全县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组织协调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县公证处和公证业务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和基层司法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的规定、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汇编工作;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

根据工作评议的要求,现将近四年来的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工作实践中十分注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履行职责。我们以全县每年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了《律师法》、《公证法》、《行政法》、《公务员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深入领会监督法和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将所学知识在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中学以致用,促使我局干部法纪意识、政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水平明显加强。

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县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关注我县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作为政府工作部门,我局高度重视人大监督工作,始终坚持把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摆在重要位置,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我们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动力。

2007年3月,在来凤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上,县司法局向会议报告了“五五”普法准备和启动情况。2007年11月,来凤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的决议》,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量化责任目标,明确时间任务和责任人,确保任务的完成。根据《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处理办法》,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我局的执法情况的视察,并向人大汇报工作情况,确保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到目前为止,我局没有接到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为来凤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一是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创新普法形式,积极开展普法主题宣传。近四年来,每年利用“3.15”、“6.26”、“12.4”等主题法制宣传日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各有关单位、各乡镇都协同合作,积极配合,使得法制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共制作宣传展板180余块,横幅170多条,张贴宣传图片、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3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6000余人次。2009年根据国家、省、州普法办的统一安排,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活动主题,我县组建法律知识巡回宣传团,配合8个乡镇开展法律知识巡回宣传活动,尤其“12.4”法制宣传三棒鼓比赛的举行和普法日历的发放取得了很好的法制宣传效果。普法日历上印制的“五五”普法歌是去年8月,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的“五五”普法歌谣征文活动中,遴选出的优秀作品。2009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恩施日报、恩施晚报、州普法网、来凤网对此都有宣传报道。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我们始终把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村群众、青少年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在普法工作中,注意抓好龙头,要求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知识教育,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先后组织普法讲师团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据统计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上法制课300余场次,完成了对全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普法轮训,有近十万余人直接参加了法制讲座和法制课的学习。

三是围绕普法依法治理年度考核目标,完成了每年 “五五”普法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对全县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4400多人进行集中、限时、开卷的形式,进行了“五五”普法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达95%、合格率达100%。

2010年6月9日至10日,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视察检查验收组在州人大副主任、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副组长冯国亮的带领下,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访群众、发问卷等形式,对来凤县五年来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视察检查验收组对我县“五五”普法暨“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

(二)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以及司法部、省州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四个规范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四级调解网络”维稳机制中的主体作用,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全县共建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27个,其中乡镇8个,村(社区)204个,企事业单位15个。

各级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如:2008年,翔凤镇司法所接待了两位年近七旬的老人, 老人称,其儿子儿媳一年多时间未尽赡养义务,老人现生活无着落,经人指点,请求司法所前去调解。司法所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进行调查,了解事情经过。经过调解员多方努力,对症下药,对双方当事人一方面进行批评教育,另一方面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了调解。经过析法明理,当事人之间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不仅消除了老人与儿子儿媳之间的积怨,同时也使老人的赡养问题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2009年,西电东送工程项目来凤县茶园段因工程项目用地和道路使用等方面的原因,施工方与当地群众发生矛盾,双方协商未果,工程施工受到阻挠,矛盾升级,在这种情况下,我局接到命令,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我们放弃休息,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矛盾由剑拔弩张转化为握手言和。还有陈志香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国营民族服装厂改制遗留案件等都得到了较好化解。一大批重大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调解,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做到了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全县各级民调组织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达139次,调解各类民间纠纷每年都在3000件左右。

(三)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一是为落实每年州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几年来,省、州人民政府将法律援助纳入“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州人民政府每年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责任状,要求我县每年必须完成法律援助案件在110-185件,法律援助事项1110-1850项。而我县法律服务队伍的现状是全县只有两个律师事务所,10名专职律师,而且没有国办律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律师每年必须完成法律援助义务案件两件,这样,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缺口极大,且县财政预算的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法援中心在这种情况下,克服困难,对涉及老、幼、妇、残、农民工以及其他困难群众需要法律援助的,做到了应援尽援,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影响力。在全县180多个行政村设立了法律援助信息、宣传联络员185人,在工、青、妇、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劳动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司法鉴定中心设立了“家庭暴力损伤鉴定中心”,这些机构的设立,有效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每年都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

到目前,我们共办理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17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3912项。其中民事案件涉及金额700余万元,免收律师费32万余元。2009年为推动我县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凯迪公司在我县的能源林建设,县公证处共办理法律援助公证案件2730件,省林业厅和县人民政府联合组织的相关部门协调会议采纳了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建议并形成了会议纪要,由来凤县公证处对土地流转合同的附件进行完善并依法办理公证证明,同时免除全部公证收费近300万元。

(四)突出管理创新,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

自2006年我县被省、州确定为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县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通知》精神,狠抓了试点启动工作。经过这几年的努力,我们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制定了工作方案,印发一系列规范性制度,保证了该项工作有序运转。对全县矫正对象,我们严格监管,对所有矫正对象建立了完整的个人档案,实现了管理到位,跟踪教育矫正到位的目标。

在帮教安置工作方面,我们充分发挥 “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参与、社会齐抓共管”的帮教安置体系作用,使“两劳”回归人员有人管,有人帮。近几年全县共接受“两劳”回归人员累计达324人,其中刑满释放266人,解除劳教58人,绝大部分“两劳”回归人员通过帮教已融入社会。在此项工作中我局依托基层和部门,广泛开展“一帮一”、“多帮一”活动,实行跟踪帮教,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做到了回归一人,登记一人,落实帮教措施一人,实现了刑释解教人员当年无重新犯罪的目标,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认真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为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当好参谋

我局按照来凤县人民政府要求,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自2007年以来,法律顾问团认真履行职责,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是为政府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法律顾问团全程参与每一次的政府常务会议,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服务。例如新蕾中英文学校非法集资案、三胡阳河坝矿山纷争案、金凤石材厂工亡事故案、非煤矿山治理专案等具体工作和城市管理涉及非法临时建筑、非法占地处罚等事项中全程参与,法律顾问团发挥了积极作用,使这些事件得到了较好地解决。

二是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起草工作。政府在发布规范性文件前,均委托法律顾问团进行合法性审查或委托参与部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顾问团成员认真履职,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如来凤县“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等数十件规范性文件的出台,顾问团都积极参与,就这些文件进行审查,提供法律依据,使其做到依规、依法、科学、可操作。

三是参加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审查起草招商合同。参加了酉水干流落水洞电站、来凤县第二中学等重大招商项目的谈判和承担合同草拟工作,参加了仙佛寺景区建设招商合同、恩吉高速公路招商合同的审查修订工作等关乎来凤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

四是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武汉大道、利智线国防战备公路绕城线、209国道绕城线、来凤小河坪至湘鄂情大桥公路工程项目、凯迪公司生态能源林基地建设土地流转、瓦尔高片区建设等工程项目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为开发区工业园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部分法律咨询意见。

五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法律顾问团全程参加县领导接访工作,近四年来,参与县领导接访37次、137件计3000余人次。如2008年国庆期间县人民医院患者家属闹事案、2009年东和平路停棺闹事案、金凤石材厂工亡事故家属停尸案等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顾问团全程参与处置,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去年摆手节期间参加信访维稳工作,成绩突出,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肯定。此外,顾问团主持或参与54件信访积案的调查、处置、化解工作如崔德玉案、蔡长寿案、陈志香案等长则十多年,短则三五年的信访积案,都在顾问团的亲自处置下调查处理完毕,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六是参加诉讼活动。在与政府有关的重大工程项目或重大事项的诉讼活动中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如桂花树村周某承包经营权案、百福司医院医疗纠纷案等案件均获得圆满解决,避免了不稳定事件的产生。

(六)加强管理,认真开展公证律师、司法鉴定指导工作

一是在法律服务队伍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主题实践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律师法》、《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公证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各级领导的有关讲话要求,努力使全县的法律服务人员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启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集中教育整训工作,组织全县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集中教育整训和业务培训。

二是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坚持公正廉洁执法。紧扣公务员执法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执业执法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和道德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建立健全执法档案,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品德修养等方面的考核和管理,保持正确的执业方向,规范执法执业行为。目前,我县法律服务人员讲求职业操守,坚持诚信底线,在执业活动中讲政治、顾大局。无一例私自受案收费、不尽代理职责的事件;无一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案件。

三是围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证和司法鉴定队伍的总要求,规范收费、办证程序、办证质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通过开展公证岗位训练活动,进一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拓宽公证服务领域,积极开展各项公证工作。几年来,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114项。2009年,来凤县公证处为了给农户与武汉凯迪集团公司的土地流转合同的附件进行完善并依法办理公证证明,公证业务量大,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农户多,为做万无一失,既依法办证又方便农民,办证的同志经常冒大雨、顶烈日、踏泥泞,扛着设备,步行到各村村寨寨,现场为农户办理公证证明。公证处的同志以人为本,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的行为,深深地感动了当地老百姓。

四是加强指导,确保鉴定机构健康执业。我县司法鉴定机构在工作开展中,建立了司法鉴定受理制度、司法鉴定工作程序、回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司法鉴定人公示上墙,增加鉴定业务的透明度。在受理鉴定业务时都能严格按照司法鉴定工作程序,严格审理送检材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为鉴定人提供科学、公正的鉴定结论。

(七)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建设,突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作用

一是抢抓建设机遇,千方百计解决乡镇司法所无场所办公的问题。国家对司法所建设实施国债项目,每个司法所国债建设资金最高的只有7.5万元,最低的仅有6.5万元。在国债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我们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领导,得到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仅去年县政府就解决20万元用于司法所建设,各乡镇党委政府也大力支持,无偿解决建设用地,目前全县8个司法所共建成了7个,每个司法所的建筑面积都在240平方米以上,较好地解决了司法所的业务用房问题。同时,为各司法所购置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以及调解室的装备建设,为基层司法行政事业长期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二是实施“一所三中心”建设,努力创新司法行政的工作机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率相关科室,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工作标准,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认真制定下发了 “一所三中心”工作实施方案,按要求开展一所三中心建设,局领导分头到各所到乡村进行督办检查,取得了一定实效。

三是制定有效措施,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州局转发的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我局紧紧围绕“建设规范化、管理正规化、工作程序化、队伍专业化”的工作目标,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并严格执行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考评细则》以及考核评分标准,每年对基层、普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办公室工作等六个方面进行考评。

(八)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树立勤政廉政新形象

2007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系统上下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努力为全县的社会矛盾化解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局领导班子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全局干警在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作风整顿和“一优化、两提高”活动,以“干部素质提升年”和“招商引资年”为载体,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形成了“一二二”,即学习易满成,开展“两贴近两促进”和“两提高两满意”活动,全力实施文明单位创建、档案升级达标创建。并根据县委、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入基层开展“四进四送四访、结对帮扶共建”活动,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了机关自身效能建设。如今,全局上下形成了思工作、谋发展、讲团结、顾大局的良好局面。同时,我们认真遵守廉洁从政纪律,完善制度机制,做到清白做人,踏实干事,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突出重点,加强对局班子成员的反腐倡廉教育,要求班子成员既要管好自己,也要管好下属遵纪守法、依法行政。

总之,几年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各级较好的肯定,集体和个人先后获得省、州、县级的表彰。

集体获得的表彰有:省司法厅党委表彰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翔凤镇法律援助站先进单位、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司法局、司法所建设先进集体、行政执法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省综治委表彰的全省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州政法委表彰的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综合治理达标单位、县政府表彰的县直部门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考评先进单位、县政法战线党委表彰的先进党支部、县综治办表彰的综合治理达标单位。

个人获得的表彰有:林正高同志被湖北省司法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优秀司法局长;陈祖新同志获得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表彰的湖北律师风采奖章,被省司法厅表彰为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还被来凤县县委表彰为全县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彭前进同志被省司法厅表彰为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司法所长;吴文友同志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先进工作者,被州司法局表彰为十佳司法所长;刘晓娟同志被省司法厅表彰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田维明同志、杨轶同志、吴柏华同志、蔡勇同志、欧兴红同志被州司法局表彰为先进工作者;滕树鹏同志和吴柏华同志被州司法局记个人三等功;获得县级的荣誉还有人民满意司法干警、优秀妇女干部、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优秀公务员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司法所开展工作不够平衡,少数司法所办公条件还有待改善,司法所人员不足。

二是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有待提高和干警待遇有待落实。

三是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需进一步加强。

五、今后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为维护来凤经济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全面迎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探索工作规律,积极启动“六五”普法,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湖北建设纲要》,结合我县实际,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二是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一所三中心”建设。

三是紧扣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加强刑罚执行工作、第三方调解机制建设。

四是全力做好“十大民生”工程之一的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切实维护弱势人群的合法权益

五是创新法律服务机制,促进法律服务更有作为。

六是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干部作风整顿成果巩固年”为契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机关党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力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这次人大常委会对我局工作进行评议,既是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也是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良好机遇,我们决心以这次工作评议为契机,按照评议意见认真整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我县社会发展、经济发展、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