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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司法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0-08-11 访问量: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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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3日,来凤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对县司法局本届以来的工作进行了评议,会议同意县司法局局长林正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07年以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理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调处民间纠纷、服务全县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应予充分肯定。通过对调查测评和会议测评分值进行加权计算,县司法局综合得分97.35分,被评为满意单位。但司法行政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普法教育深度不够,对基层民调组织的指导和业务培训不够,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与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等。为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挥协调指导功能,大力推进重点对象的学法普法教育工作,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以开展“法律六进”、12·4宪法宣传日活动为载体,打造更为广阔的普法平台。创新普法和指导检查方式,注重普法教育工作实效,扩大普法宣传影响力,推出普法工作典型。

2、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四级调解网络”维稳机制中的主体作用,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二是建立健全完善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级民调组织积极开展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是加强培训,使人民调解员能够更好地胜任工作;四是加强人民调解的立卷归档,规范管理工作。

3、不断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健全制度,强化执业执法纪律。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品德修养等方面的考核和监管,保持正确的执业方向,规范执法执业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4、进一步充实基层力量,努力改善司法行政工作办公条件。由于司法行政职能的进一步拓展,维稳工作任务繁重,应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全县基层“一人所”的现状和困难。主动争取上级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尽快充实基层力量,保障工作经费,落实干警待遇,从而更好地发挥基层所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

以上评议意见,请县司法局认真研究处理,并于2010年10月底以前将落实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