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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五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0-08-11 访问量: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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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3日

县人大常委会:

2010年3月24日,县卫生局局长邓德武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作了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的报告。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来人常文[2010]8号,以下简称审议意见)转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2010年6月10日县卫生局向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提出了关于审议意见研究情况的报告,同时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通过调查了解,对这个报告进行审核。

教科工文卫工作委员会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是重视的,审议意见所提出的四点建议已不同程度的得到了改进,落实整改工作已初见成效,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强化了宣传教育,加大了卫生投入,改善了医疗卫生条件,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卫生队伍素质,加大执法的力度,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传染病防控能力、医疗救治水平和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为此,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将继续加强跟踪督办,同时建议县人民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审议意见的落实力度,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逐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在本县更好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