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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沈仕军同志辞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6-29 访问量: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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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9日来凤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

 

沈仕军同志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来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决定:

 接受沈仕军同志辞去来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