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常文〔2011〕24号
关于任命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2011年8月1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通过)
根据《选举法》第八条、第九条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经来凤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肖作文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杨吉富 县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邓 波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徐庭海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委 员:覃玉斌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汪再华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吴春菊 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
余 容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秦叙常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健全 县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周庆玲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县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人大机关,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庭海同志兼任。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
2011年8月10日
主题词:选举委员会 任命 决定
送: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发:县选举委员会,各乡镇选举委员会。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8月10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