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的领导下,按照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努力在监督工作纵深化、代表工作精细化、自身建设科学化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为加快“两区”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促进民主法制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一、监督工作
围绕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深化监督工作,着力推进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力求在服务中心、促进发展上有新作为。
(一)听取和审议(审查)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审查)常规工作报告
①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4年财政部门预算详细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来凤县2014年财政部门预算详细方案;
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来凤县2013年财政决算;
③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④听取和审议来凤县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⑤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⑦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⑧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①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
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城乡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
③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①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城乡规划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③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④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来凤县201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⑤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来凤县201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⑥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⑦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来凤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⑧审议县司法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⑨审议县经信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⑩审议县科技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⑪审议县环保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⑫审议县农业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⑬审议县审计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二)执法检查
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评议
对财政局、民宗局、人社局、民政局、安监局、商务局、林业局、文体局、住建局进行工作评议。
(四)备案审查
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报备工作,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国家法制统一。
为确保县人大常委会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得到落实,推进监督工作纵深化,2014年在对当年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形成的审议意见(评议意见)进行检查督办的同时,将对换届以来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矿产资源法》、《恩施州旅游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全县城市管理情况报告等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二、决定重大事项
按照《来凤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的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决策水平。围绕县委工作中心,为推动“两区”建设和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就事关全县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三、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原则的有机统一,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加强对被任命人员任后履职情况的监督。
四、代表工作
围绕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和联系群众的渠道,不断提升代表工作精细化水平。
1、坚持抓学习培训。针对代表履职需要选择有关专题,依托代表活动阵地,采取集中培训、分散自学、学习考察等方式,适时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代表素质。
2、坚持抓平台建设。继续抓好代表活动室建设,督促和引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努力把代表活动室建成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的重要平台。
3、坚持抓活动开展。继续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继续开展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活动;继续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
4、坚持抓服务工作。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定期为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及有关资料,热情接待各级代表,积极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5、坚持抓建议督办。进一步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切实落实办理代表建议奖惩机制,不断提高代表建议落实率。
五、指导联系工作
1、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指导。继续推进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协调发展。
2、开好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和县直部门联席会。
3、积极参加边区人大工作联席会,适时组织对外考察学习交流活动。
4、进一步做好武汉市人大对口帮扶工作。
六、自身建设
按照县委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围绕建设“五型”机关目标,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突出履职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机关工作效能,不断提高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
1、强化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县委部署的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水平。
2、转变作风。以开展“三纪”、“四德”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加强人大机关作风建设。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常委会议事决策水平。
3、巩固制度建设。要全面执行常委会履职规范和各项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规范高效运行。
4、抓好宣传工作。要加大内外宣传力度,提高宣传实效,提升人大工作影响力,为人大履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积极参与中心工作。要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积极完成县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做好其它工作。继续做好人大志编撰工作,积极开展“工、青、妇”和老干活动,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创建、信访、计生、综治、安全、保密、档案等工作,促进机关工作协调发展。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附: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
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
第22次会议(2月份)
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学习《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履职规范汇编》;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4年财政部门预算详细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来凤县2014年财政部门预算详细方案;
4、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关于革勒车乡撤乡建镇有关问题的议案;
5、其它。
第23次会议(4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
2、其它。
第24次会议(6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城乡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
3、审议县司法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4、审议县经信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5、审议县科技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6、审议县环保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7、审议县农业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8、审议县审计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9、其它。
第25次会议(8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来凤县2013年财政决算;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8、其它。
第26次会议(10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来凤县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城乡规划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5、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来凤县201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6、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来凤县201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来凤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8、其它。
第27次会议(11月份)
对人社局、民宗局、住建局、商务局、文体局、县财政局、民政局、安监局、林业局进行工作评议。
第28次会议(12月份)
1、讨论、通过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2、讨论决定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3、审议通过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草案);
4.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5、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