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8日在来凤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3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人民检察院“三个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水平,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核心,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重点,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发展
(一)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30件185人,审查后批准逮捕118件165人,不批准逮捕12件20人;受理公安机关与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3件277人,报送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8件13人,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48件273人,作出不起诉18件28人,其中相对不起诉16件25人,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3人。
1、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从严从快。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毒品犯罪、赌博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三堵三闹”违法犯罪以及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对这几类犯罪案件做到在批捕阶段3天内办结,在公诉阶段15天内办结,确保快捕快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注重教育挽救,坚持当宽则宽。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予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或者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依法实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建议办案部门变更强制措施10人。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指定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检察干警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来凤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一道,就刑事检察过程中如何加强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感化工作建立了四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保护机制;办案期间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开展社会调查6次,并制作了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办案和教育的参考。依法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件4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件3人,与相关部门共同建立了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实行分别羁押、分案起诉、分案审判的工作机制,有利于更好地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挽救和感化。
(二)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加大预防工作力度。我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努力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2013年,我院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件1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件9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4人。
1、大力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近年来,我县城镇化建设飞速发展,为促进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我院加大了对重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2013年,我院共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件4人,例如,我们先后查办了县规划局原副局长罗某涉嫌受贿28.5万和原交通局局长李某某涉嫌受贿16.1万元案件。
2、大力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热点。随着国家对“三农”资金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涉农职务犯罪呈明显增多趋势,极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侵吞、挪用涉农惠民资金,严重影响了中央强农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院从年初开始,经过周密部署和深入细致的调查,查办了涉农惠民项目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例如,查处了县生态能源局原局长邓某某在涉农项目实施过程中收受贿赂3万元、伙同他人从套取的涉农项目资金中共同贪污公款4.45万元一案。
3、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是结合办案认真分析发案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全年共进行案例分析10件,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31份,所发检察建议均得到相关单位的整改落实。二是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调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关于近年来来凤县矿山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的调查报告》、《涉农项目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两个专题调研报告,并呈送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参阅。三是通过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的“五进”活动,积极参与构建职务犯罪社会化大预防格局。四是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反渎职侵权教育培训”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并邀请州人民检察院领导亲自为全县党政主职领导授课。我院还安排专人分别深入到各乡镇和部门开展预防教育讲座13次,受教育的干部、群众达12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五是积极开展预防咨询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充分利用“五进”活动及其他机会,为企业、社区、村组及有关单位提供预防咨询服务121次;进一步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机制,将有行贿劣迹的单位和个人堵在招投标大门外,全年共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03次。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今年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实施的第一年,“两法”的实施对进一步保障人权、规范执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赋予了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方面更多的职责。我院努力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律监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确保了两法的顺利实施。
1、强化侦查监督。一是加强对侦查机关刑事立案监督,全年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6份,目前侦查机关已全部立案。二是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严格审查逮捕必要性条件,尤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严格限制适用逮捕强制措施。三是强化对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的监督,对办案中违反程序规定、侵犯当事人合法权利等行为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对属于非法证据或有严重瑕疵又不能给予补正的证据,在检察环节及时予以排除。五是纠正漏捕,追诉漏罪漏犯。全年纠正漏捕12件16人,追诉漏罪2个,漏犯5件29人。
2、强化审判监督。一是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把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作为对审判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途径,全年共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6次。二是强化对刑事判决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增强监督实效,全年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5件6人,现已改判4件5人。三是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4件,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6件,开展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并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4份,均得到采纳。对没有发现错误的判决、裁定,通过以案释法、耐心疏导,积极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3、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规范和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推进与监管场所的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加强对监管场所的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书》。我院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开展对久押不决案件、留所服刑人员的清理工作,开展看守所械具和禁闭室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促进依法文明监管,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下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加强与县司法局、基层组织的沟通,积极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7份,其中对严重脱管的3人建议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目前,已有1人由原判决机关撤销了缓刑,予以收监,其余2人受到了相应处罚。同时,我院还通过建立QQ平台、召开警示教育会等方法,加强与社区矫正人员的沟通与联系,促使他们更好地接受教育,回归社会。
(四)强化控申信访接待,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我院不断加强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工作制度,对信访案件确定专人专班负责,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今年我院受理举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线索18条、控告申诉7件,对收到的举报线索、申诉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均按有关规定及时作出了处理,做到了件件有着落、案案有回音。我们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县城和部分乡镇开展法律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对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以强化自身监督为保障,以机制建设为重点,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我院始终把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会2次,到基层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普通群众座谈、征求意见和建议5次,对所征求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均及时给予了反馈。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积极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提供条件,拓宽接受监督的范围,积极探索接受监督的途径与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全年开展向人民监督员介绍法律知识、通报检察业务工作情况、向人民监督员征求意见和建议、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等活动10余次。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将我院执法责任、目标管理、办案流程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开展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学校代表共20余人召开座谈会,向代表介绍了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2013年检察工作情况,向各位代表征求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大家参观了检察机关建设和有关业务科室,为代表介绍业务工作流程,加深了各位代表对检察工作的了解。
(二)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一是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所有案件实行集中归口管理,实现办案流程节点全程监控,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2013年,我院案管办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5份,通知超期办案1次,对办案部门违反法律规定或执法办案规范提出纠正意见4次,发现执法办案风险等级或预案需调整并及时通知办案部门33件次,完成案件评查105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12件次。二是针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和执法人员制定了一系列执法活动内部监督措施,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突出加强了对侦查、审查逮捕、公诉等重要岗位和不批捕、不起诉、撤案、变更强制措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检察权的滥用,并将规范执法情况作为对干警考察和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引导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着力构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五位一体”工作格局。三是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我院共投资40余万元升级检察专网,确保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于2014年1月1日统一上线运行,该软件的上线运行,为检察机关规范办案、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四是进一步加强了检务督查工作,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州委“实施细则”以及本县“正风肃纪”活动的有关要求,我院不断强化检务督查,对干警执法行为、检容风纪、警车使用、执行“禁酒令”、考勤管理等方面开展检务督察62次,使干警的执法观念、纪律作风、精神面貌有了明显改善,工作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以创先争优为抓手,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为契机,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一年来,我院积极开展“创先争优”、“两转两抓”、“正装洁容、正风肃纪”等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作出的“四个领先”的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四个领先”主题实践活动;开办了道德讲堂,认真落实“百名干部进讲堂”活动要求,促使干警接受教育、规范言行、提升素质。为了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我院积极组织干警参与各类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全年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635人次,组织新刑诉法知识竞赛1次,有三名新进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履职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2013年我院共有11个集体、13名个人分别受到了省、州、县级表彰。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院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受警力不足的影响,法律监督工作开展的范围还不够宽,实现监督的途径与方式仍比较单一,力度不够。二是没有专职预防队伍,预防调查工作开展得不够,导致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针对性不强,指导力度不够。三是由于老龄同志占比较大,50岁以上人员多达19人,且全院有相当一部分老同志不能熟练操作电脑,这对已经开始运行的统一业务软件的应用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一定时期内许多工作将面临被动局面。四是创新意识不强、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具有来凤检察特色的更多更好的亮点与品牌。面对这些困难,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与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关心下,克难奋进,勇于开拓,敢于担当,变压力为动力,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2014年,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州委六届五次全会、县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十四届三次、四次全会及本次人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为重点,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队伍建设,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和“平安来凤”建设,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围绕县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调整、完善和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举措,增强服务实效。
二是紧紧围绕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严厉打击阻碍县域经济发展、影响稳定大局的职务犯罪。继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努力减少城镇化建设与产业发展重点项目中可能滋生的职务犯罪。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加大依法受理、纠错、赔偿、救助力度,以监督促公正,突出监督实效。
四是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推进人才强检战略,以专业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为载体,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培养出更多的复合型、专业性人才和办案能手,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争取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本职,突出重点,扎实工作,砥砺奋进,为维护县域稳定大局、促进我县产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加快“两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