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人大要闻 > 正文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恩施州传统村落和民族村寨保护条例》《恩施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0-26 访问量:32

【字体:  打印本页

本网讯(通讯员郦昌军)10月24-2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县贯彻实施《恩施州传统村落和民族村寨保护条例》《恩施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情况开展立法后评估调研。

调研组实地查看了新峡水库饮用水源地和大河五道水村徐家寨,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环保、住建、民宗、水利、农业、卫健、自然资源和规划、交运、林业、文旅和旧司、大河两个乡镇的工作汇报,调研组成员就关心的问题与参会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充分深入地交流探讨。

调研组指出,《恩施州传统村落和民族村寨保护条例》《恩施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关系文旅融合发展,全县上下要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牵头部门要真正“牵”起来,搞好贯彻实施工作中的横向纵向联系,把这两个条例的各项条款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建议向州呼吁尽快出台两个条例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滕建刚、县政府副县长吴兴灿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