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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届人大接续发力 共护酉水一河清流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0-26 访问量: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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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是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的一件大事。

从2014年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到2022年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三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围绕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接续发力,积极助推酉水河立法保护,持续加强执法检查,全力参与酉水河流域协同保护,共护酉水一河清流。

促成立法,让酉水河保护有法可依

酉水河又称更始河,位于湘鄂渝交界处,发源于湖北省宣恩县,流经湖北省来凤县,湖南省龙山、花垣、保靖等县,最终进沅江、汇洞庭、入长江,全长477公里。酉水河滋养一方百姓,成为流域两岸土(家)苗儿女的母亲河。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流域内无序开发、水土流失、生产生活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反响强烈,也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为加强对酉水河的保护,县域内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县人大常委会多方协调,助推酉水河立法保护。2014年,来凤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便积极与湖南龙山县人大常委会就立法保护酉水河沟通协调、达成共识,两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向恩施州和湘西州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保护酉水河建议。2014年11月,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会同宣恩县人大常委会向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提交了立法保护酉水河建议,立法建议被恩施州人大常委会纳入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

在各方的共同参与下,《酉水河保护条例》起草历时近两年。2016年9月29日,恩施州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酉水河保护条例》;同年12月1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同时,《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也于2017年5月1日起实施。

湘西州、恩施州首次协作立法,出台《酉水河保护条例》,让酉水河保护进入有法可依时代,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是县人大常委会近年来监督工作的重点。

《酉水河保护条例》在来凤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正式实施,常委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

2020年7月14日至1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酉水河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尤其是联合开展执法和联合进行其它保护工作的情况,到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了调查研究。调研报告提出的“大力提升执法保护能力,大力加强县内联合执法,大力推进县县联合执法”三条意见建议,得到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在后续的工作中得到改进和加强。

2022年5月和7月,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组织执法检查组,对该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恩施州酉水河保护条例》情况,分别开展执法检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13个县直单位贯彻落实《酉水河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项测评,进一步强化各责任单位履行酉水河保护职责。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围绕中央、省、州工作部署,督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以“河长制”为抓手,大力推进县内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涉水企业的监管执法,酉水河及其他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来凤县副县长向峰介绍,来凤县投资1.38亿元建设沅江酉水干流重点河段(来凤段)防洪治理项目,已完成沙陀段、城区段、活水段、漫水集镇段、百福司集镇段防洪河堤建设。全县18座水电站全部安装生态流量监控装置并正式运行,新建渔政码头3座,沿岸安装视频监控探头158个。该县建成百福司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河坝梁饮用水源地和新峡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形成覆盖全县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百福司地表水国控断面优于 Ⅲ 类水体比例达100%,龙嘴峡和龙凤大桥地表水省控断面优于 Ⅲ 类水体比例达100%,水功能区达标率100%。全县3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跨省协同,让监督更有实效

2023年5月16日,湘鄂两省四县贯彻落实《酉水河保护条例》人大监督联席会第一次会议在来凤县举行,这是来凤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推进酉水河保护上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联席会上,随着宣恩、龙山、来凤、保靖四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在《贯彻落实〈酉水河保护条例〉人大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协议》上签字盖章,标志着湘鄂两省四县人大协同监督《酉水河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入常态化、长效化新阶段。

龙凤协作,十年禁渔。9月8日凌晨,来凤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龙山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打击夜间非法捕鱼行为。当下正值酉水河禁渔期,两县农业执法部门针对酉水河湘鄂情大桥至原水寨电站河段,对沿河的渔网、地笼等非法捕捞设施进行排查并现场拆除。此次行动共收缴渔获物4.8公斤,网具(地笼)7副、舢板2只。“来凤、龙山两县于2021年签署‘十年禁渔’跨界水域联合执法合作协议,两县农业执法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母亲河两岸良好的水域生态环境。”来凤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黄金生说。

四县协力,共护酉水清清。宣恩、龙山、来凤、保靖四县人大常委会经过友好协商,按照“成果共享、责任共担、流域共管、监督同向”的原则,签订《湘鄂两省四县贯彻落实〈酉水河保护条例〉人大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协议》。协议规定,联席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四县轮流举办,按照来凤-龙山-宣恩-保靖的顺序循环轮转,通过实地考察、听取四县人民政府关于酉水河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协商确定四县贯彻落实《酉水河保护条例》人大监督年度工作重点等,共同做好《恩施州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六章42条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七章54条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杨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