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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连续六年荣获州级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1-10-18 访问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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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来凤县人大办公室收到2009年至2010年度州级文明单位的牌匾,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连续六年获州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来凤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精心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创建取得实际效果。一是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纳入目标管理,纳入本单位年终考评,明确责任和负责人。二是加强督办检查,总结评比,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三是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机关行政、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一体化管理,使之互相促进、互为补充、共同提高。县人大常委会在狠抓干部职工政治业务学习的同时,创造性开展系列文体和公益活动,如文明工委(室)和文明标兵评选、创建五好家庭,开展读书节、 “三万”、治庸问责等活动。通过找准载体,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丰富了文明创建细胞,提升了文明创建档次,增强了县人大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为人大机关加强对外联系与交流,开阔视野,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