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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旅游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3-05-14 访问量: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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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旅游景区项目建设进展

了解旅游名镇建设情况

了解旅游景区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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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会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明讲话

5月9日至10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明率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县,与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道,就来凤县贯彻实施《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莫北平,副主任向清堂、高碧玉、邓家斌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百福司镇景区、酉水三峡景区、旅游企业、宾馆及旅行社、在建景区施工现场实地查看,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

汇报会上,副县长杜方平就《条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修改建议及请求事项等方面向检查组作了汇报。

陈学明表示,来凤县按照“三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的总体思路,紧扣《条例》相关规定,旅游业发展势头良好。

就下一步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陈学明指出,来凤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充分认识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来凤旅游形象、市场定位;抢抓机遇,搞好规划,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各旅游景区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督促相关部门、企业切实做好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加快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发旅游商品,着力构建集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产业体系;加大《条例》贯彻实施力度,与周边县市搞好沟通协调,为来凤旅游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据了解,这次检查内容包括: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履行《条例》中规定的权利、义务有关情况,即旅游业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旅游景区(点)及旅游商品开发经营、旅游交通规划建设、旅游产业发展及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旅游市场服务与管理等方面情况;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学习宣传《条例》情况及为贯彻实施《条例》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

《条例》施行以来,我县以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严格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把旅游业作为全县第三产业的龙头,全县旅游规划不断完善,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要素配套、接待能力不断提升,以2012年百福司旅游名镇、喳西泰水城项目建设启动和全面推进为标志,旅游业已进入冲刺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