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4日来凤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维、杨文峰同志因工作变动和龙发坤同志因到龄退休提出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来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维同志辞去来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杨文峰同志辞去来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龙发坤同志辞去来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张维、杨文峰、龙发坤同志以上辞职请求后,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