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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宗局落实工作评议意见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5-04-27 访问量: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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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认为,县民宗局认真处理县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所提出的四点建议得到不同程度落实。主要表现在:组织学习民族工作有关优惠政策,做到工作有的放矢;加强与省、州民宗委联络,最大限度争取优惠政策落实到县;利用12.4宪法日,向市民宣传民族宗教政策;编印民族宗教知识100问宣传手册,给市民免费发放;办好民宗局网站,适时更新内容,及时回复群众急需了解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原则,宣传政策,搞好民族成份认定服务;以工作协调函形式,建议各乡镇明确领导分管民族宗教工作和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联络民族宗教工作;努力争取中央、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积极支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拟定抓民族文化体育工作的项目和措施,争取上级支持,实施 “抓项目、培人才”、“抓活动、促壮大”的民族民间艺术人才培育工程;在相关学校建设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促进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开展成果运用,推荐资助民族文化系列丛书编印出版等。

常委会认为,县民宗局在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研究、打好民族牌、加强宗教管理等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民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