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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形成网络化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5-08-24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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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近日对2015年全县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结果表明,全县形成了《来凤县社区矫正协调工作制度》,初步规范了政法各家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县司法局初步建立了全县社区矫正人员信息与社区矫正成员单位共享机制,会同公安机关将社区矫正严管对象纳入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形成了社区矫正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目前,8个司法所加挂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中心”牌子,全县196个村(社区)分别以不同形式建立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站,基本上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全覆盖。

具体工作成绩可以用以下中心词体现。

一所三中心:是以司法所为平台,成立人民调解中心、法律服务援助中心、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中心,在基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整合社会资源、搭建维稳平台、服务中心工作,实现了维稳资源共有、维稳工作共担、维稳成果共享。

三级监管组织:是对矫正人员实施社区矫正的组织机构。分为领导小组、社区矫正机构、矫正小组。其成员有司法所工作人员、相关单位责任人、村社区责任人、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

司法E通:是以无线电通信网络技术为载体,对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进行定时、定位和活动轨迹跟踪,进行区域监管、警示告知、奖惩考核等方式,实行信息化核查的智能监管方法。

三审批一报告:三审批是指矫正人员因故需要外出、因故需要变更居住地、法院禁制令矫正人员不得进入而因故确需进入的,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一报告是指对矫正人员的管理实行严管、宽管、普管三类管理,有司法所根据矫正人员的表现确定,并报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备案。

3+1:3是指对矫正人员分类管理、分级处遇和分阶段教育;1是指对矫正人员进行个案教育。根据矫正人员不同类型、不同表现和不同犯罪方式进行分类管理;分级处遇是指社区矫正机构将矫正人员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并施以不同的待遇的管理方式;根据入矫不同时期进行分类教育,分为入矫教育、中期教育和解教教育;个案矫正是社区矫正机构针对个体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心理倾向和行为拟定的具体矫正计划。

458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对一个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实行四份责任书:矫正人员保证书、矫正小组责任书、监护人责任书、帮教协议书;五名责任人:监督管理人、教育矫正责任人、帮扶责任人、监护保证人、信息采集人;八个一:入矫教育一次、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月参加社区服务一次、每天日活动情况记录、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帮教小组每月走访一次、每月一次信息交流、每季度一次考核。

两个八小时:指在教育矫正过程中,矫正人员每月参加集中学习不少于八小时,有参加公益劳动能力的矫正人员每月参加公益劳动不少于八小时。(内司委 周光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