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至10日,酉水河保护立法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在来凤召开。
本次联席会议由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和湖南省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共同主办,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具体承办。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瞿赫之,副主任陈学明、涂元玲,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凌频,两州人大相关委室及恩施州宣恩县、来凤县,湘西州龙山县、保靖县、花垣县等十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有关工委负责人,吉首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民族学院专家起草(评估)组成员及州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路平,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巡视员黄文平,省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亚平应邀出席会议。
考察来凤污水处理厂

会前经恩施州和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共同协商,鉴于酉水河跨行政区域立法的特殊性,采用第三方立法的方式进行。会上听取了立法起草专家组的起草说明,认真解读、讨论了条例(草案)建议稿,进一步明确了酉水河保护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表决通过了酉水河保护同步协作立法工作方案,明确了立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州县立法工作专班,通报了专家咨询组、文本起草组等专家名单,商定了第二次联席会的召开时间及主要内容。
会议认为,为破解酉水河沿岸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难题,规范酉水河保护与开发,促进酉水河沿岸经济可持续发展,经与酉水河沿岸州、县市多方协调商议,决定由恩施州与湘西州人大常委会牵头联合制定《酉水河保护条例》。立法保护酉水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回应人民群众对保护青山绿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殷切期盼的实际行动。三省(市)两州多县市跨区域协作立法保护酉水具有前瞻性,意义重大,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实践,也是地方立法工作的创新。
会议强调,流域各县市要加强协调与沟通,深入基层调研,倾听多方意见,反复研究论证;要牢牢把握立法的基本原则,建立科学的立法机制,把握重点,突出特点,进一步修改完善建议稿,使制定的条例更有针对性、前瞻性、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