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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规范性文件报备率不高的难题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0-07-14 访问量: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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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成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职责,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四种经常性监督方式之一。目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难点之一就是报备率不高的问题。为此,来凤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寻求破解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偏低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规范性文件报备率不高的主要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相关单位及领导对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二是对报备范围的认识存在偏差,虽然对什么是规范性文件有明确定义,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规定中也有列举的文种,但政府报备部门认为以“。。。政规”字号形式行的文件才是规范文件,总认为其他文种不好把握;

三是具体负责承办报备的单位,即政府的法制办,许多文件没有送到他们那里进行审查,加上有时行文环节减化,对于属于规范性的文件无法全面掌握,给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2009年来凤县人大常委会接到县政府主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只有两件,但通过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政府2009年全年七个文种共420件的文件进行查阅,发现属于规范性文件应报未报的有八件,其中命令两件,公告一件,决定一件,通知四件,全年报备率只有20%。

二、有效解决规范性文件报备率不高的途径与办法

针对上述情况,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积极探索寻找解决的途径和办法。

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监督法及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宣传力度,尤其是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

二是出台了《来凤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报备范围,完善了报备程序,规定了报备流程,使报备工作更具操作性。

三是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县委研究同意设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配备了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是加强交流沟通,切实做到应报尽报。紧密联系相关部门,增强报备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求行文单位对所有公开发行的文件都要送一份给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审查室发现有属于规范性文件而未报备的,及时通知政府负责报备的部门补报,确保不漏报。

2010年1至6 月,来凤县人大常委会收到政府报备部门主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共5件,协商沟通及时补报了4件,做到了应报尽报,报备率达到100%。

目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来凤县已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进一步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