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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建立牵头单位责任机制 构建齐抓共管普法新格局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4-05-26 访问量: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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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难以划分,考评标准难以把握,工作任务难以落实,是长期制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发展的难点问题。自“六五”普法以来,来凤县按照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要求,大胆尝试在全县推行落实普法工作牵头单位责任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收到较好的效果。

一、明确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

按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五类普法重点对象,明确牵头单位及协作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以县委宣传部为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及组织部为协作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以人社局为牵头单位,党校、机关工委为协作单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以经信局为牵头单位,商务局、工商局、工商联、工会为协作单位;青少年学法用法以教育局为牵头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为协作单位;农民学法用法以各乡镇人民政府为牵头单位,农业局、民政局、经管局、林业局等涉农部门为协作单位。各牵头责任单位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积极开展普法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

二、明确牵头单位的主要职责

各责任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认真制定“重点对象”普法五年规划和实施计划,健全工作机构和组织网络,加强队伍阵地建设,把普法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最基层。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开展工作,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反馈意见和建议。

三、强化领导责任机制

制定“五类”不同的责任状,由来凤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军分别与县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经信局等牵头单位主要领导以及全县八个乡镇乡镇长签订了《来凤县法治建设暨“六五”普法责任状》。责任状从责任目标、责任考评、责任追究、其它事项四方面明确了各签约单位在“六五”普法期间,所必须完成的普法、法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四、加强联络,分类指导

总结历年普法工作经验,将以往的普遍单一、垂直指导的工作方式转变成重点指导,层层负责、横向指导的工作方式,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具体实践,交由各牵头单位负责落实,从而使县普法办有更多时间进行法治建设工作的宏观分析调研与协调指导。在指导方面主要采取现场指导、电话指导、建立普法QQ群、专题培训、工作交流、定期检查、年度考评、执行奖惩等形式,促使各牵头单位与本系统所属单位建立联系机制,确保各种法治建设暨普法工作任务及时落实,工作呈现出以重点带动全面、以先进促落后的良好态势。

五、重点突出,成效明显

通过两年多的工作运行,牵头单位工作机制的作用初见成效。

一是公民积极参与民主法治实践的热情空前高涨。本县的公交车营运、“教育城”建设项目房屋拆迁、水电调价、取缔电动车等社会关注的听证会,广大群众都热心参与、积极配合,支持政府更好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共建和谐来凤。

二是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决策前学法、决策中用法、决策后依法”的执政理念普遍增强。县政府组建了法律顾问室,并制定了相关工作规则,全程参与政府决策。全县已经有44家行政机关聘请了法律顾问。县政府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结合机构改革依法界定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成立了城市管理局等一批综合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提高管理效能;大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对全县的48个行政实施主体,224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确认,并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措施,简化办事程序;加大落实执法责任制力度,完善行政复议程序。

三是营造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来凤县将“法治县”创建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在全县普遍开展了“法治机关(单位)”、“法治乡镇”、“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按照突出问题集中治,普遍问题综合治,重点、难点问题专项治的思路,有效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税收专项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专项工作、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专项活动。通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优化了来风县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