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决议决定 > 正文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龙凤科教示范园项目建设现金回购部分资金筹措方案》的决定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4-05-22 访问量:41

【字体:  打印本页

(2012年6月27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2年6月27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对《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龙凤科教示范园项目建设现金回购部分资金筹措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龙凤科教示范园项目建设现金回购部分资金筹措方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龙凤科教示范园项目建设现金回购部分资金筹措方案》。县人民政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置国有资产,并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龙凤科教示范园项目建设现金回购部分资金筹措方案》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