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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4-05-22 访问量: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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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6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来凤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莫北平同志受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强化监督职能、深化代表工作、推进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成绩,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来凤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全县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努力在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提升履职水平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民主法制建设不断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