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融媒体记者 李京霖 实习生 田佳慧)7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到来凤县多处河流所在地,对我县关于《恩施州酉水河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滕建刚、张钧、段光明、文和海,副县长柯长仁参加。
检查组先后来到红藻河生态治理点、老体育馆、湘鄂情大桥对红藻河、育红河、酉水河进行实地调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县推动《条例》贯彻落实的工作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各单位关于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部分人大代表和检查组成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要加强酉水河保护力度,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各部门要深度了解《条例》的落实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听取和收集工作建议,采取针对措施,做好水域多样性保护。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完善跨区域联合机制,增强水域执法能力,充实执法力量,加大酉水河保护力度;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切实把治理和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全面落实酉水河长效化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