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人大办宣)4月25日,来凤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关于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我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这项工作。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证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对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培训,大力宣传、严格落实《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共收到文件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件,经备案审查室审查,予以登记备案的2件。县人大常委会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
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省备案审查工作条例规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对所有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全县备案审查工作整体实效,更好地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