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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12-26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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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来凤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
田忠、向齐周、李莉华等三名代表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来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来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决定:
接受田忠、向齐周、李莉华等三名同志辞去来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