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来凤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
任命:
彭芳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罗涛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永红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胡大林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伍华银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免去其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殷涛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免去其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张宇超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龙显著同志的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胡新江同志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任命:
虞苗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侯勇同志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曾志同志的县人民法院百福司人民法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董延平同志的审判员职务。
任命:
刘春萍、周文长、阳奉建、向子华、向 琴、李应权、杨胜祥、肖 利、向俊媚、夏美林、田 勇、谭晶炜、刘芙蓉、刘 玲、宁 辉、周 曦、覃 慧、连 芳、钟 秋、雷 磊、李德林、李 静、周 群、刘 华、虞 田、黎桂君、郭 琴、吴 霆、饶伟平、张景华、徐嘉一、张 琴、刘金平、苏双莲、刘奕希、杨巧玉、周 理、段 彬、马芳芳、向英豪、林秀琼、田 灿、李宗霖、查春平、田亚林、聂军辉、田 丰、向啟瀛、张 甲、林长国、陈元贵、陈大荣、胡述胜、冉茂军、吴世元、杨尚升、谭 慧、谭艳菊、李冬梅、周 坤、吴胜捷、杨 晋、滕 敏、张习平、黄燕妮、李 鑫、罗燕妮、田秋蘭、田延良、向春发、向虹桦、张玲慧、田华兵、杨文超、田 悦、姚 江、粟 伟、张 军、潘 虹、李莉平、陆本浩、张 宝、陈 辉、唐 飞、徐中赋、田晓芬、彭英明87人为来凤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