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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1-15 访问量: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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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4日来凤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
张宇超、覃庆海、熊英明、杨东平、朱雷、覃雪峰、龙华、龚圣、张甲等9名同志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来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来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宇超等9名同志辞去来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