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3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
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化代表工作,扎实推进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水平,为推动来凤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促进全县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充分运用各种监督形式,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突出产业建设,推进跨越发展;突出民生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突出法制建设,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1、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2年财政部门预算详细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来凤县2012年财政部门预算详细方案;
2、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来凤县2011年财政决算;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1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2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2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医疗卫生资源整合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工业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六五”普法规划。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工业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城市供水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级医疗卫生资源整合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3、完成省、州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县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
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断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
制定出台县人大常委会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关规定。抓住事关全县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认真进行调查研究,适时作出决定,推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科学发展。
修订完善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不断规范人事任免程序。进一步改进法律考试的内容和方式,切实做好拟任人员任前调查、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干部任后跟踪监督,增强拟任干部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职行权。
以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为主线,进一步深化代表工作。切实开展好“六个活动”、抓好“两个建设”、做好“四项工作”。
(一)开展“六个活动”。一是开展人大代表学习培训活动。通过举办形势报告会、法律知识讲座、向代表寄送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二是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活动。三是开展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活动。四是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五是安排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检查、视察及调查活动。六是开展代表小组活动。
(二)抓好“两个建设”。一是抓好组织建设,组建代表活动小组。按照易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将本县内的省州县乡(镇)四级人大代表进行混合编组,为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提供组织保证。二是抓好阵地建设,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做到“五有”:即有场所、有牌子、有制度、有活动、有记录,确保代表小组活动保障到位。
(三)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围绕代表履职,做好服务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二是围绕代表开展活动,做好宣传工作。要运用多种形式,对代表在履职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激发广大代表依法履职热情。三是围绕代表建议,做好督办工作。要加强和改进督办方式,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办理质量和效果。四是围绕代表述职,做好试点工作。要在制定出台“代表述职评议办法”的基础上,认真搞好试点工作,为全面推开代表述职工作奠定基础。
以提高人大履职水平为重点,积极做好联系和指导工作,促进人大工作协调发展。
5、组织人大代表参加省、州、县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
6、参加四省边区部分县(市、区)人大工作联席会议;
7、适时组织学习考察活动,借鉴外地人大工作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围绕创建“学习、务实、创新、清廉、和谐”型机关目标,不断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提升素质,切实推进人大机关建设。
(一)抓政治业务学习。坚持周五政治业务学习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注重学习的全面性和针对性,不断提高学习效果,为提升履职奠定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现有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代表述职评议办法”、“关于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有关规定”和“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若干规定”等有关制度,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启动人大志编撰工作。制定和实施好人大志编撰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认真做好编撰工作。
(四)开展机关相关工作。积极开展“工、青、妇”和老干部活动;扎实做好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计生、安全等工作。
(五)参与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完成县委安排的各项任务。
(六)做好档案管理达标升级和对外宣传工作。档案管理达标升级为省一级;建立人大工作大事记;办好人大网页、人大公报和人大简报,充分利用县内外媒体宣传推介人大工作及优秀人大代表。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1、听取和审议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县十六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来凤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和变动情况的报告;
3、审议通过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草案)。
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2年财政部门预算详细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来凤县2012年财政部门预算详细方案。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六五”普法规划;
3、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我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视察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对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题调查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医疗卫生资源整合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会议对“六五”普法规划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对城市供水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视察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对《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对我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视察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1、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来凤县2011年财政决算;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1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的专题调查报告;
7、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工业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对县级医疗卫生资源整合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视察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对我县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2、讨论决定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对全县工业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分 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