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议(审查)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审查)常规工作报告
①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4年财政部门预算详细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来凤县2014年财政部门预算详细方案;
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来凤县2013年财政决算;
③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④听取和审议来凤县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⑤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⑦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⑧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①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
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城乡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
③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①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城乡规划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③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④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来凤县201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⑤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来凤县201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⑥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⑦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来凤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⑧审议县司法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⑨审议县经信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⑩审议县科技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⑪审议县环保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⑫审议县农业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⑬审议县审计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二、执法检查
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评议
对财政局、民宗局、人社局、民政局、安监局、商务局、林业局、文体局、住建局进行工作评议。
四、备案审查
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报备工作,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国家法制统一。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