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海、胡宇一行11人到来凤县考察“河长制”工作机制及酉水河干流跨行政区域联动协调保护机制建立实施工作相关情况。保靖县考察组一行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来凤县“河长制”及酉水河干流跨行政区域联动协调保护机制建立实施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了解。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家斌参与座谈,常委会副主任蔡勇陪同考察。
考察中,考察组一行实地察看了酉水河湘鄂情大桥下游两岸的水质、河道治理情况,并就岸线划定、河道治理、生态治水、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山同脉,水同源,人同宗,酉水河流域作为我们的母亲河,养育了沿途400多万各族人民,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更好地保护她。作为酉水河上游的来凤、宣恩两县,在生态环保上投入较大,上游治理好了,对于下游的几个县市来说,都是值得欣喜的。近年来,经过两县的努力,湘西州和恩施州分别就酉水河保护工作制定出台了《酉水河保护条例》,从法律层面上,规范了我们的行为。但生态治水“病症在水中,病根在岸上”,流域保护和治理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况且酉水河跨两省一市(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各地现实状况不尽相同,所以保护工作需要上下游共同发力才有效果。《酉水河保护条例》第三章已明确规定“建立跨行政区域协调保护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县级层面很难真正履行到位。双方一致认为,希望通过这次会议,把相关的现实问题呈报到两个州级层面,争取尽快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跨行政区域协调保护机制》,建立联防机制或联系会议制度。

来凤、保靖两县人大常委会就“河长制”工作及酉水河干流跨行政区域联动协调保护机制进行交流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