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翁玲)7月19日,来凤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县城区域空气质量治理及应急机制建立情况调查汇报会。
会议主要分析了县域空气质量治理及应急机制建立情况,讨论研究了存在的问题,并现场查看了县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蓝河水质污染状况、金凤建材有限公司、新发商混、楠木湾非煤矿山开采、石材加工、车辆清洗及飞机场现状等,进一步了解实际情况,促进县域空气质量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和应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彭远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清堂、蔡勇、张钧,副县长赵映年出席会议。
据了解,2016年1至12月,我县城市空气质量实际监测天数355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0天,超标天数45天,其中轻度污染34天,中度污染9天,重度污染1天,严重污染1天。首要污染物PM2.5年均浓度42 ug/m3,第二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81 ug/m3,超标天数占比达12.7%。2017年1至6月,我县城市空气质量实际监测天数171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51天,超标天数20天,其中轻度污染9天,中度污染7天,重度污染3天,严重污染1天。首要污染物PM2.5一至六月浓度均值41.6 ug/m3,第二污染物PM10一至六月浓度均值75.7 ug/m3,超标天数占比达12.2%。我县已经初步拟定《来凤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方案。
会议认为,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也更加重视所处的生活环境,对空气质量治理以及应急机制的建立有所期待,呼声渐高。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待,高度重视空气质量的调查,深入了解,提供完整、准确、严谨的县域空气情况测报;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实地认真查看,充分研究讨论,吸取工作建议,完善机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