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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联系人大代表活动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2-02-23 访问量: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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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密切县人大常委会与县人大代表的联系,广泛听取代表的的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水平,来凤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来凤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开展代表活动办法》,要求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好联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活动。

县人大常委会要求组成人员在联系活动中,要保证联系时间,每年开展联系活动不少于两次,联系代表不少于2至3人,分三年将本届162名基层县人大代表全部联系一遍。对联系过程中代表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进行收集整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由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处理。

联系方式多样,主要包括登门拜访、电话、书信、代表接待日、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一起调研等多种活动方式。主要是为了了解宪法、法律和法规实施情况;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