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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部署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2-11-20 访问量: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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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旨在确保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莫北平,副主任邓家斌出席会议,副主任向清堂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并就“规范性文件”概念、范围及其备案审查工作相关知识进行集中学习。

《规定》明确,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规定、办法、细则、通告以及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文件,需由制定机关按程序报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备案审查。

会议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要加强学习,深刻认识并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正确处理好规范性文件备案与审查的关系、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的关系、备案审查机关内部分工与合作的关系、监督与支持的关系,要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要“把权力放在笼子里,晒在阳光下”,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莫北平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根本要求,是保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需要,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措施,务必切实重视该项工作。他强调,在具体实施该项工作时,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熟悉程序,把握好各个环节;端正态度,确保工作质量,全力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统一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县政府办、各乡镇人大主席作表态发言,县法制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