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在人大机关四楼会议室召开。与往次常委会会议不同的是,这次会议在列席人员中特别安排了旁听席,此举在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尚属首例。
在会议室看到,邀请参加旁听的2位普通公民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硒都黑猪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时全神贯注,不时记录着相关报告中的一些重点疑难问题。
会后,参加旁听的2位普通公民一致认为,作为普通老百姓能与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零距离接触,心情非常激动,感触颇多,回去后将按照旁听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此次旁听会议的议题,将掌握了解的群众建议以书面的形式向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映。同时,积极做好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相关宣传,鼓励大家踊跃报名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1年11月换届以来,来凤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2012年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办法》规定: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县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含在来凤县投资创业人员和其他公民等)。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安排公民旁听,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需要决定,每次会议旁听人员不超过5人。旁听包括申请旁听和邀请旁听。主任会议决定接受公民旁听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后,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于会议召开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公民申请旁听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于会议召开的10个工作日前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会议议题、人员构成和申请人报名顺序,拟定旁听人员名单,报主任会议决定后,于会议召开的5个工作日前通知旁听会议的公民。公民旁听会议没有发言权;对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映。旁听公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交主任会议处理。
有了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这种渠道,增加了人大工作的公开度与透明度,方便公民了解县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能更多地掌握和反映社情民意,让人大常委会更好地代表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对于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及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将有着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