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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人大常委会 推行“2532”工作规范 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平衡开展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3-03-07 访问量: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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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5日、6日,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莫北平和几位副主任带领各工委室工作人员,分赴全县各乡镇,指导检查乡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筹备工作。这是来凤县推行“2532”工作规范要求、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平衡开展的重要举措。

2011年11月中旬,来凤县乡镇人大换届后,新当选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多数没有从事过人大工作,针对这一情况,为了引导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尽快熟悉人大工作程序,掌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来凤县人大常委会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进行了培训,以帮助他们迅速进入工作角色、顺利开展人大工作。2012年11月21日,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在旧司乡召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交流现场会,就新形势下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交流探讨。各乡镇人大主席分别交流换届后人大工作情况。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负责人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怎样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职责等业务知识进行了专题讲座。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莫北平在交流现场会上要求,各乡镇人大工作要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原则、严格依法履职原则、服务发展大局原则、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原则、强化自身建设原则,要按照“2532”(即开好乡镇人代会、主席团会两个会议,开展好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评议、走访联系、述职评议五项活动,抓好代表培训、代表建议意见办理、人大宣传三项工作,抓好人大履职规范化建设和阵地建设两大建设),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乡镇人大工作。

2013年,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又把推行乡镇人大“2532”工作规范要求作为全年工作要点。为了把乡镇人大“2532”工作规范要求落到实处,来凤县人大常委会首先把指导检查乡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筹备工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作为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此外,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来凤乡镇人大工作实际,制定了乡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职责、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乡镇人大办公室工作职责等制度,并将下发各乡镇人大,以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乡镇人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