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办理程序,切实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建议落实率和代表满意率。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在继续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督办制度基础上,推出新举措:“一府两院”建立领导领办代表建议制度。
为此,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印发了《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批评、建议和意见办理督办任务表》,明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重点督办和工委室全程督办的任务。同时规定,常委会领导按照督办分工,加强与各承办部门的联系和督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并督促县人民政府根据工作分工,确定了十件代表建议作为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件,为进一步开展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代工委)